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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环保局、规划局有关长江产业园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07-09-26 23:55:18] 点击次数:[]

5月31日下午,市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汉桥在开发区主持召开开发区、环保局、规划局座谈会,就长江产业园建设有关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座谈。市环保局、规划局班子成员,相关科室(院、所)负责人;开发区各位主任参加座谈。现将有关内容纪要如下:
一、建立和谐处事的机制。长江产业园动工建设以来,特别是咸宁经济开发区组建以来,得到了市规划、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举全市之力把长江产业园建设成工业新城,市规划、环保部门作出了很大牺牲。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共同努力下,开发区建设明显加快,一直困扰开发区发展的土地、资金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不断取得新成效。当前,开发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需要部门的进一步支持。为了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开发区与环保、规划部门之间建立起和谐处事的新机制:一是工作通报机制。开发区需要规划、环保支持的工作,特别是新引进的项目,提前通报,征求意见,重大投资项目共同参与洽谈。二是定期协商机制。规划、环保部门在为开发区服务时发生的工作经费、收费由管委会主任与环保局和规划局局长半年协商一次,通过包干的方式解决。三是合力共建机制。规划、环保部门要把开发区的工作当作本部门的本职工作来看待,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快办快结,不讲价钱,形成共建开发区的合力。
二、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给予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为了支持开发区建设,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部门应不折不扣执行。中介组织收费不得高于标准下限的20%,行政规费减免。做到先办事不谈钱、做完事记一笔,在开发区主任与局长定期协商中一次性解决。
三、重视和加强园区规划和环保工作。长江产业园建设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生态产业园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一是园区项目建设,包括还建点建设要科学规划设计,开发区审核把关后,市规划局办理相关手续。要加强批后管理,对违章建筑和违规拆迁还建房由开发区牵头,市规划局协助进行一次清理。二是引进项目要提高环保门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及污染型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治理项目,市环保局在项目建设前期、中期、后期搞好服务指导,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最好的治理效果。环保部门要在业主提供的经专家评审通过后项目环评报告后一个星期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对有关工作作初步明确。一是长江产业园规划修编工作要加快进行,同时结合开发区长远发展需要进行规划调整,今后专题进行研究。二是银泉维新项目根据市领导意见要尽快启动,市环保局先拿出预审意见,按照边规划,边征地的要求,市规划局先拿红线图,然后启动征地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王汉桥  李光洪  何  军  熊常芬
王槐生  刘国承  俞声恒  彭  涛
陈细林  曹亮元  叶  艺  漆昌焰 
杨昌华  马跃进  余建华  柯宏斌
明  谦  郑  杰  杨  琦  胡照明 
祝少华  杨文凤  熊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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